四川力久律师事务所专业商标注册代理机构。成都商标代理。 国际商标注册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( 1 )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注册申请书; ( 2 )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; ( 3 )国内《商标注册证》复印件,或《受理通知书》复印件; ( 4 )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、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,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; ( 5 )商标图样两张。如是彩色商标,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; ( 6 )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。 国际商标注册后如何办理各种变更事项 根据“马德里协定”及“马德里议定书”,商标国际注册人可在注册后办理以下有关事项: 1、就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务申请**延伸至一个或多个国家,即后期*。 2、在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服务上或就全部或部分国家转让或全部转让。 3、撤销国际注册。 4、放弃在有关国家的保护。 5、删减商品和服务。 6、变更注册人名义、地址等。 办理这些事项的手续与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基本相同,并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。